瑞欣广场支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宣传

瑞欣
创建于202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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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欣广场支行于2023年9月7日走访企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宣传

  截止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人、陌生账户转账或汇款。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图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针对日益严重的洗钱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瑞欣广场支行于2023年9月7日对网点公司客户开展反洗钱网络犯罪防范宣传。

  瑞欣广场支行运营主管向公司客户解释“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大额现金存取时,请出示身份证件;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证件;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请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凡是存取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纯净的金融市场环境。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权利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瑞欣广场支行客户经理向公司客户介绍刑法新规,让客户了解新刑法要点。【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提供资金账户的;2、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3、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4、跨境转移资产的;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前款规定处罚。与原规定相比,新《刑法》第191条的最大变化是将“自洗钱”行为列入了洗钱罪打击的范围。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瑞欣广场支行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加推进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打击洗钱犯罪,我们义不容辞;打击洗钱犯罪,我们刻不容缓;打击洗钱犯罪,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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