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开始了,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现就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如下:
一、步行篇
1.横穿马路和遇路口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注意躲避车辆,特别注意躲避汽车盲区。有斑马线的一定要走斑马线,没斑马线的也要确定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更要注意观察周边,确认通行安全。
2.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不三五成群并肩走,不在马路上滑滑板车、滑旱冰、追逐、打闹、嬉戏、不得边看书(玩手机)边走路。
3.不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等。
4.不要突然横穿道路,特别是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千万不能随意横穿道路,以免发生意外。
二、骑车篇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不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2.符合年龄规定学生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驾驶电动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载人。
3.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逆行,停车不可越过停车线。
三、乘车篇
1.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客车和出租车,拒乘“黑车”、超载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以及装车、拼装车等,如发现各类违规搭载学生的车辆要迅速向公安机关举报。
2.乘车时,要在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3.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四、家长特别注意篇
1.遵守交通法规,以身作则。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驾车;做到礼让他人,为孩子树立榜样。按学校规定停放车辆,勿违规停放,配合交警和学校的指挥、引导,共同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
2.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配合学校教会孩子认识交通标志,告知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杜绝不安全行为。家长禁止孩子未到相应年龄骑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不让学生乘坐摩的、“黑校车”及其他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沙县区金沙小学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