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胡氏宦迹显著,文物鼎盛,堪称邑内望族。其北镇坊一支更是声名遐迩,多奉胡则为“精神祖”,累仁修德,积厚流光,影响永康,影响了浙江千百年。
胡则(963-1039),字子正,婺州永康人。北宋永康第一位进士。为官四十七年,逮事三朝,十握州符,六持使节,选曹计省,历践要途。范仲淹言其“百年之为兮千载后”。慎宗追远,元代名儒胡长孺曾喟然而叹:“此家风所系”。
胡则,是永康胡氏最通俗的一面旗帜。胡则一生“敏于事,而慎于言”,虽勋业隆盛,而文章未尽高卓。其家规家训,更多地见之于“身教”,见之于国史方志中的感人故事。而上古社《胡则集》所辑家训,是永康胡氏家训的精华所在,更是当今建构胡公文化的重要内容。
一、 胡则“以干事闻”,永康胡氏“各勤生业”
永康《赤川胡氏宗谱》:“家规···自吴越令公过江东以来,而有六七卿为之。孙大尚书公则为之,曾孙培植。”永康胡氏家训是否“大尚书公则”所创,暂时没有查到资料。但既已奉胡则为“精神祖”,不妨信之。
1、 处事精明
范仲淹《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铭》:“(胡则)释褐许州许田尉,以干事闻,补蔪州广济宰,又补宪州录曹。”范仲淹以“进以功”三字归纳胡则“以干事闻”,甚是恰当。“以干事闻”是胡则为官的最大特色,也是后人总结创作“胡则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名言的底气所在。
《宋史·胡则传》“灵夏用兵”桥段,很好地诠释了胡则“以干事闻”:
时灵、夏用兵,转运使索湘命则部送刍粮,为一月计。则曰:“为百日备,尚恐不支,奈何为一月邪?”···后李继隆讨贼,久不解,湘语则曰:“微子几败我事。”一日,继隆移文转运司曰:“兵且深入,粮有继乎?”则告湘曰:“彼师老将归,欲以粮乏为辞耳,姑以有余报之。”已而果为则所料。
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层,写胡则有先见之明,料事如神,一料粮草“为百日备尚恐不支”,果然,战争“久不解”;胡则再料,李继隆想把休兵的责任归于粮草不继,果然,又为胡则所料。二层,用一个“姑”字,写胡则对同僚用智过度。读《三国演义》刘备智甩阿斗买人心,感觉刘备用智过度,让人不爽。读《宋史》这个“姑”字,我觉得永康话里的“手段侬”三字,很传神。
胡则故去二百年有余,胡长孺在元朝当官,《元史》中的胡长孺,活脱脱就是小一号的“胡则”。以干事闻,既是胡则为官的最大特色,也是永康胡氏的一大传统。
2、 勤于抚字
胡则的事迹,落脚点就是一个“民”字。胡则做官,勤于为百姓做事。胡则认为:不干事,官可废。
咸平四年,真宗“诏转运使减徭役存恤”,胡则奉命巡察河北路。从保护百姓利益出发,胡则砍掉了许多“重困吾民”,却没有多大军事价值的“深沟高垒”工程,仅留下十万服徭役的民夫。史评:公行河北道···民用休息。
太平兴国年间,太宗曾将官田授与百姓耕种,每年收田租。天圣二年(1024), 财赋大臣上书建议出卖官田,估价二十万贯,但佃农出不起钱。胡则上奏,建议没有被采纳。为此,胡则三上奏章,放言:“百姓疾苦,刺史当言之;而弗从,刺史可废矣。”这才让仁宗减其值之半。史评:在福唐,公奏之···而民始安。
说胡则,“免丁钱”话题少不了。明道元年(1032),江南大旱,胡则上奏免衢婺身丁钱。事毕,胡则以一句“长喜王民绍见休”诗抒怀。
都说百姓心中一杆称。在百姓看来,宽以恤民、勤于抚字的胡则,就是他们心中的神。这样的胡则,不被文学演义,很难;这样的胡则,不被百姓崇拜,更难。
3、 胡氏家训:各勤生业
也许,正是因为胡则“以干事闻”,才有了胡氏“各勤生业”的家训:“族中弟子当各勤生业。士者攻其学,农者力于耕,工者专于艺,商者畜其贷。”
二、胡则“宽于财利”,胡氏家训“济人利物”
胡廷直《赫灵庙记》有两句话很意思,说胡则“于婺州为乡里,其生也利有以惠之,其殁也功有以庇之。”按下后半句,说说上半句。
1、 笃风义:以利惠之
《宋史·胡则传》的“笃风义”,其实就是“以利惠之”。“民心无常,惟惠之怀”,“乘时趋利之士亦或用之,儒者能言其非而不能废其用”,这是陈亮的理解,也是胡则的理解,更是永康人的理解。说最通俗的话,“笃风义”就是个钱字,给你钱,让你赚钱,保住你的钱!胡则对丁谓如此,对龙昌期如此,对夷人更是如此。
读《宋史·胡则传》“丁谓贬崖州,宾客随散落,独则间遣人至海上,馈问如平日”这一段,有些震惊,震惊的不仅有“宾客随散落”的现实,更有“馈问如平日”脱俗重义。这与《三国演义》“关公义放曹操”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超脱立场的情义,极具宗教情怀。
又读《胡则墓志铭》:“胡则在福州时,前守陈绛坐,尝延蜀儒龙昌期为州人讲《易》,得钱十万。事发,自成都械昌期到。则破械,馆以宾礼,出俸钱为偿之。”
胡则认定,为师领束脩,千古同理,龙昌期不必为领束脩受罪。胡则的风义,就是保住你应该得的钱。
《胡则墓志铭》:在广南西路,有大船困风于远海,食匮资竭,夷人告穷于胡则。胡则命琼州出公帑钱三百万,以贷之。胡则曰:“远人之来,不恤其穷,岂国家之意耶?”胡则保住了夷人的钱。后来,夷人还上十倍其贷,朝廷嘉奖了胡则。
《宋史》又载“岁余,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得吏所匿铜数万斤,吏惧且死,则曰:马伏波哀重囚而纵之,吾岂重货而轻数人之生乎?”
这里,当然不是写胡则的纵容,而是把包容推向极致,以表现胡则“文法之外”的震撼力。我们不得不说,就是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胡则在“人之生”与“铜数万斤”之间的选择也是正确的。
2、义可书:宽于财利
胡则在人际关系上,“以利惠之”,表现为情义,很有永康特色;更为重要的是,在人与社会关系上,表现为“宽于财利”。《胡则墓志铭》:“公领三司使,宽于财利,不以刻下为功。”很好地诠释胡则当官做事的风格。
天圣八年,朝廷以“官盐岁久,民鲜得食”为由,转命通商。胡则首请命奉诏,与盛度等一起再奏《通商五利之法》,使商业得到了重视,也为宋以后的改革提供了成功范本。
胡则“宽于财利”为官风格,也深深地影响了后来胡氏从政者。胡则四世从孙胡廷直,也在“盐改”上有所动作。
3、 永康胡氏“济人利物”家训
也许,正是胡则公的“利以惠之”“宽于财利”作为,才有了后来胡氏的“济人利物”的家训:
“何为积善···凡所以济人者皆是也。”“何为善,恤孤赒急,居家孝悌,处事仁恕,凡济人利物之事皆是也。”
三、胡则清廉非“清贫”,永康胡氏“世以清白相承”
明道二年,胡则退休了。《胡则墓志铭》至此文风急转,开始文采飞扬:“及公退居西湖,乘画船,击清波,深樽雅弦,左子右孙,与交亲笑歌于时岁之间,浩如也,人不谓之贤乎?”
范仲淹笔下,胡则从不是贫困者的形像。范仲淹反问:这个样子的胡则,难道就不能称他贤者吗?范仲淹的反问,似乎与《宋史》“则无廉名”结论,存在认知差异。
史书上有太多的“清廉者”,给人以贫困者的形像。永康历史人物胡长孺如此,朱方如此,程文德亦如此。“官至贫时方为清”,“清到贫时方为廉”,都把清与廉牢牢钉死在“贫”字上。殊不知,这种清廉观并不全面。
想来,《宋史》所谓“则无廉名”,只不过是胡则“不矫廉”而已。不该得的不妄取,该得到的坦荡取来,问心无愧不伪善。胡则的清廉观,与雍正皇帝的认知有些接近:“期尔合于公慎而已,朕未有令尔等地方大吏到于困苦之心”。
正是胡则清清白白做事,坦坦荡荡做官从政理念,才有了胡氏后人“世以清白相承”家训。清白而不是清贫,是永康胡氏清廉观的最大特点。
什么是廉?“过取伤廉···于富足贫贱之中而不违乎义,则廉斯得矣。外物其如我,何苦至若齐之陈仲子。‘不食母之食,不处兄之室’又非廉矣。”像陈仲子的这种操守,孟子说,只有蚯蚓才做得到,永康胡氏更直接,认定为非廉。
廉不是清贫,而是清白。什么是清白?《赤川宗谱》的答案是:“毋狥私乖义···毋妄法犯宪。”
撇开优点缺点,永康胡氏的清廉观,真的很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