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伞•开学第一课|聊城东昌中学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聊城东昌中学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
编辑于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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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运行,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聊城东昌中学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学校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9月8日下午,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东昌府区支队吴霜队长给我校初一新生做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治教育讲座。活动现场,吴霜队长为学生们播放了交通安全方面内容的视频短片,面对面宣讲了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防护知识,重点围绕学生在上下学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重点讲解。要求同学们步行时要遵守信号灯、走斑马线,年满12周岁才能骑行自行车,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拒绝乘坐“黑校车”,学会“知危险会避险”,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倡导学生们不仅要自己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还要督促父母接送上下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携手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更多的人参与并受益。

家庭篇—观看法治宣传片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为更好地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本次学习活动,家长们与孩子一同认真观看了宣传片。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同学们认真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依法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少先队员说

作为新时期的中学生,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从身边做起,手牵手,一起走,争做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7(8)中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不仅需要遵守法则上的规则,我们还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懂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7(7)中队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为创建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广大青少年乃国之栋梁,少年强则国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新时代的学子们,肩负着历史的重任,让我们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制作:李莉  陈慧慧

审核:江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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