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小学的师生和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金风送爽,丹桂飘香。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学期。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和责任。孩子们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心智还不够成熟,容易被欺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特点,不择手段诱导青少年涉毒。
所以,为了贯彻落实禁毒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辐射作用,使广大家长和学生认清毒品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希望您与家人共同阅读,让毒品远离我们的生活。
近年来,新型毒品花样翻新变化快,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青少年更易被引诱和怂恿吸毒,造成滥用危害。新型毒品具有身体机能损害大、成瘾性强、衍生犯罪危害大、迷惑性强等特点。
请家长朋友们充分了解新型毒品的特性以及危害,更不要轻信“聪明药”“减肥药”等的服用效果,时刻保持警惕,引导孩子们远离毒品!
除了上述花样繁多的新型毒品,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笑气”、依托咪酯等未列管物质滥用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虽然上述未列管物质暂未被列管为毒品,但其危害不亚于毒品,亟须家长们提高警惕。
“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麻醉作用,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又被称作“奶油气弹”。“笑死”具有成瘾性,大量吸食会产生致幻、视听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的会造成瘫痪甚至危及生命。
近年来,“笑气”在一些年轻人中悄悄流行,他们不清楚其成瘾性及危害,出于追求刺激、攀比等心理,被误导吸食,还发生过因过量吸食“笑气”导致死亡的案例,且滥用人群呈现出低龄化、群体化等特征。目前,联合国禁毒公约未将“笑气”列为毒品进行管控,在我国,“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监管,相关法律对其生产、使用等有严格规制。未经许可吸食和贩卖笑气”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非法吸食“笑气”的,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买卖“笑气”的行为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医疗上主要表现为水剂、乳剂),具有镇静催眠活性,是一种短效的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剂,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制成“烟粉”“烟油”等毒品替代品,添加进电子烟进行销售,产生严重危害。
据临床观察发现,依托咪酯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即刻广泛皮肤发红,或荨麻疹的情况。大剂量吸食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中风死亡。
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依托咪酯注射剂等药品滥用问题加强管理。该通知还强调,滥用依托咪酯的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滥用和非法流入渠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特别提醒,依托咪酯作为麻醉类处方药品,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法途径获得,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才可以销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剂(不得零售);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可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制剂;药品零售企业需凭执业医师处方零售制剂。
当前,公安机关针对“笑气”、依托咪酯等未列管物质滥用问题正在开展严厉打击,请家长朋友们擦亮双眼,坚决防止未列管物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青少年如何防范毒品侵害?
首先,老师和家长要学会认真倾听孩子心声,了解孩子真实的内心感受,帮助孩子解决面对的困扰,在陪伴中巩固信任。要了解孩子的朋友,与他们经常接触,告知他们在一起玩耍的注意事项、原则,教育孩子谨慎交友。
其次,细心观察辨别,及时发现问题。家长和老师要提高警惕,对孩子的性格和行为上的异常表现及时进行辨别。发现孩子有不良嗜好或长时间停留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情况时,应及时教育和纠正,参与禁毒斗争,形成禁毒合力。
最后,家长、老师朋友们,请告诉孩子,学会自我保护,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饮料,避免出入复杂场所,在公共场合注意自身安全。告诉孩子处世的原则底线,对触及底线的事要坚决说“不”。请教会孩子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发现吸贩毒行为及时向家长或老师反映,或拨打110向警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