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 10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发挥好我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现就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后服务原则
一是坚持自愿选择,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强迫参加;
二是坚持公益惠民,课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是坚持科学合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地安排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时间
9月:14天(9月11日—月28日);
10月:19天(10月7日—10月31日);
每天2课时,9-10月份服务天数33天共66课时。
课后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
(1)对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2)内容:优先安排好学生集中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学习交流,参与体育、艺术、科普、劳动教育等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和拓展训练。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3.75元/生/课时的标准收取费用,每天2课时,按实际天数计算,9-10月份课后服务天数共33天,服务费247.5元/生。后续收费另行通知。
课后服务报名办法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填写回执交回学校存档。
课后服务要求
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自下午放学后不得擅自离校,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对严重违纪或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有权终止其参加课后服务的资格,家长需按课后服务时间做好接送管理。
课后延时兴趣课剪影
图文 编辑 :钟采芳
一审(校):谢增秀
二审(校):李冬华
三审(校):李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