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推进民办学校建立和完善与未来监管相适应的财务工作体系,结合对民办学校2022年财务凭证大检查实际情况,为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深化推进办学资金监管,规范民办学校财务行为。2023年9月7日下午,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在玉溪一小溪源校区举办2023年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专题培训。
全区88所民办学校校(园)长、财务人员、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校财局管中心、民教股及股室全体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红塔区教育体育局马绍良局长对培训要求如下:教育体育局作为民办学校的主管部门,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是责任和使命,规范资金管理是民办学校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依法依规办好民办教育,要建立学校集体决策机制,要按资金监管办法开设银行监管账户,对存在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资金安全,平稳推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培训会上,红塔区教体局计财股负责人李红珍老师带领参训人员共同学习了《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将《监管办法》中涉及到的《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晢行办法实施细则》等中涉及民办学校的重要条款进行讲解。
(参训人员任认真听讲)
培训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民办学校现存账务问题的实例讲解,提出整改要求。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幼儿园:一、对照案例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二、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幼儿园从2023年起全部税务备案。三、所有民办学校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收入必须纳入对公账户, 填费用报销单,审批列支。三、工资发放必须银行代发。
培训结束后,计财股对疑难问题现场答疑,各民办学校积极咨询,答疑环节氛围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