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落户屯昌,指导企业开展申标用标工作,2023年9月7日上午,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李敦禧副院长一行4人到我县就“海南沉香”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相关事宜进行调研,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人选)桂俊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文清,县发改委【南药(沉香)专班】,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座谈。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文清主持,双方从“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批受理、品牌宣传推介、企业申请用标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敦禧表示,将结合部门职责,全力支持我县发展沉香产业,在“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上,优先将屯昌企业纳入第一批授权使用的名录,同时在我县设立“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批窗口,承接“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批使用。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人选)桂俊灵做了总结讲话。下一步,我县南药(沉香)专班将加快与省林科院工作上的对接,将“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批窗口设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承接企业开展申标用标工作。同时,在“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传推介上,我县将积极配合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参加国内外大型博览会,宣传推介“海南沉香”地理标志商标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