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汲取“6.21”事故教训,按照《宁夏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23年9月6日,宁夏慧源建设工程研究院与宁夏常安消防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全员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
院长扈剑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即习近平关于对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及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由研究院安全总监张军学习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由总工办公室主任王云峰宣贯学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及“1+37+8”相关文件, 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
由经营业务部副部长李鑫宣贯学习《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研究院与宁夏常安消防培训中心联合举办本次专题培训会,由主任级讲师段宝升对研究院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安全培训。
段宝升讲师就研究院实际情况,以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为例,围绕危险化学品管理及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详细解读,并就如何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及应对措施提出专业化建议。
会议指出,通过此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研究院全员对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有了更深刻的领会。同时,强化巩固了在危化品管理及处置措施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全院安全知识教育,持之以恒增强安全防范责任感、紧迫感,堵塞安全漏洞,持之以恒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能力,真正提高隐患排查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