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滦南县程庄镇汪庄完全小学

周欣蕊🌙
创建于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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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您好!(请家长认真、仔细阅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态度明朗,坚决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交通安全规则的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三轮车上下学,不允许16周岁以下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摩托车、一次载人接送2名及以上学生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下学;能够步行上下学的学生,不允许骑车,家长能够接送的学生,不乘车上下学;学校和全体家长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对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要实行“三个一律”严管措施, 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 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同时学校要加大批评教育力度。

  对此,学校针对学生乘车的隐患,对乘车学生家长提出如下意见及建议:


1、教育孩子坚决拒绝乘坐超员车、三无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转弯时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和玩自行车漂移游戏,确保交通安全。


3、确需要乘坐车辆上下学的,要乘坐合格、有资质接送学生的车辆,家长应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4、积极配合学校、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对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清理和整顿。


5、学生乘车上下学,是家长与车主的关系,是校外行为,学生的安全由家长和车主共同负责。

  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您不要掉以轻心,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时时教育孩子,关注孩子的安全,做到警钟长鸣。感谢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愿您的子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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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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