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让我们吹响法律的号角》——沙岭子实验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

创建于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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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园法制教育,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小学生,2023年9月5日上午沙岭子实验小学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教育活动。沙岭子派出所赵如心警官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不一样的“开学第一课”,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制课。

本次活动围绕“什么是法、不良行为表现、未成年人犯罪、合格小学生应该怎么做”四方面内容展开讲述。

一、什么是法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简单来说:法就是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领做、哪些禁止做。

二、不良行为的表现

不良行为分为:严重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和轻度不良行为。赵警官给同学们依次出示了这些行为的具体表现,他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方式,联系实际,以现实告诫学生应该如何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让孩子们在生活中防微杜渐。

三、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表现在盗窃和故意伤害两个方面。赵警官细致的讲解了这两种行为的危害并列举了相关案例,其间与同学们积极互动,课堂氛围活跃。

四、小学生应该怎么做

1、我们自己积极学习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辦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2、要依法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慎重会见网友。不吸烟、不喝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阳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7、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让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愿每个孩子都能在法律与爱的护佑下健康快乐,茁壮成长。

通过本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校同学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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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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