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鄱阳县全面配备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工作实施意见》(鄱办字〔2020〕27号)、关于印发《鄱阳县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鄱组字〔2021〕8号)的通知和《鄱阳县党建宣传员空岗补录办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饶丰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补录村专职文明实践员2名,补录方案如下:
一、补录岗位、对象及条件
补录岗位:花园村补录1名、马家村补录1名,共计2名。
补录对象:公开招聘,进行竞职演讲按照招聘岗位,成绩最优者录取;之后若出现空岗根据考试排名进行补录。
1.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有一定活动组织能力,掌握电脑技能;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本人具备饶丰镇本地户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补录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尚未处理到位的;
5.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王训云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剑文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鲁军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徐梁洪、纪委书记张芳、宣传委员余霞娟、组织委员冯笃燃、派出所所长徐锋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霞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党建)办公室、纪委监察办、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补录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饶丰镇宣传口(联系电话:15270509833李超)填写《鄱阳县饶丰镇公开招录村(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③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初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竞职演讲。竞职演讲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县级联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县级联审人员名单,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县级联审。
(五)体检。根据联审结果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饶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序递补。
(六)公示。经体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录用上岗。公示结束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定意向岗位,最终岗位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录用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岗位确定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
四、工作待遇及培养方向
①基本工资:当前每月基本工资2520元(今后根据实际情况,报酬按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90%的标准浮动),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月发放。
②绩效工资:当前绩效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于每年年底进行绩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③培养方向:对在村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同时具备条件的,是中共党员的列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非中共党员同时具备条件的,优先列入党员发展重点人选。在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在全县乡镇事业干部招录时,对连续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优先推荐。
五、岗位职责
专职文明实践员的主要职责为专门从事村级“党群服务+文明实践”综合体的日常管理。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阵地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实现阵地有人守、活动有人管。构建“党群服务+文明实践+N”综合服务模式,广泛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活动。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饶丰镇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饶丰镇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