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部分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打着帮助个体户补报年报的幌子索取一定的费用开展诈骗活动。
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榆山二所提示: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补审年报的市场主体可到当地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年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信用。
凡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要求付费补报年报或移除异常名录行为均涉嫌欺诈,请不要向陌生人转账,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核实。
下一步,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榆山二所将继续对辖区市场主体开展年报操作流程宣传活动,真情服务经营业户,警示各经营者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