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乌兰木伦村四社郝茂云危房的情况说明

创建于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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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全镇建成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9月1日,经乌兰木伦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乌兰木伦村四社郝茂云的危房进行强制拆除,由自然资源所牵头,镇综合执法局、第二派出所、乌兰木伦村村委会共同配合,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调查显示郝茂云的房屋于2012年由镇补偿办进行补偿,房屋至今未拆。

  在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被认定为危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故对该房屋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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