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发扬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千金乡司法所始终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工作理念,坚决不让矛盾久拖恶化,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9月1日上午,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8月28日,荒地村民李某某来到司法所反映上山的村路被养猪户孙某某砌上院墙无法通行到山上上坟,猪粪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双方多次发生激烈矛盾,请求司法所调解。李某某来时情绪非常激动,称此事件如不尽快给予解决,就要到上级信访部门走信访途径解决问题。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司法所及时向所在村委会及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实地进行走访调查。本着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本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将双方当事人找来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在司法所积极调解下,双方就矛盾纠纷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孙某某同意将院墙大门敞开永不上锁,不影响村民通行,并尽快修缮扩建蓄粪池,绝不随意排放粪便污染环境。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激化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