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然有序 安全“童”行 Ⅰ 付佐完小:“开学第一课” 交通安全进校园

🍀文介
创建于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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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丰富孩子们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交通安全的警钟常鸣。9月4日下午,县交警大队宣教中队苏队长一行四人走进付佐完小,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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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警官运用交通法规及专业知识,结合校园周边交通实际情况及辖区典型案例,重点向学生们讲解在上学、放学途中可能遇到的一些交通安全状况,并针对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详细讲解了依法文明走路、骑车、乘车,引导小学生文明出行,不在马路上追逐,遵守交通信号灯等文明交通行为。

  苏警官用活泼生动的语言为学生详细讲解了交通指示标识和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同时采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学习交通指挥手势、进行交通知识抢答,丰富的课程内容、沉浸式的互动体验让同学们热情空前高涨。

  同时,为了体验真实过街场景,苏警官在校园设置了模拟斑马线,向学生们普及了抢黄灯、过斑马线追逐打闹、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叮嘱孩子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好习惯,牢记“一盔一带”,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不仅让学生们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交通标志,了解了行路时的交通规则,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更充实了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帮助师生更全面深入的理解交通法规,为孩子们的平安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肃宁县交警和付佐镇中心总校孙校长向全体师生发起倡议: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请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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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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