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货币,人人有责;制贩假币,国法不容。”为加大反假货币宣传力度,有力打击经济犯罪,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爱护人民币的意识和防范假币侵害的能力,恒丰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5.15打击经济犯罪主题反假宣传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1月12日起发行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在保持2005年版规格、正背面主图案、主色调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细节做了适当调整,对整体防伪性能进行了提升。
2019年8月30日起,201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正式对外发行,包含50元、20元、10元、1元纸币和1元、5角、1角硬币。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0年11月5日起发行2020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据介绍,新版5元纸币在保持现行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主图案、主色调等要素不变的前提下,优化了票面结构层次与效果,提升了整体防伪性能。
与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相比,2020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正面中部面额数字调整为光彩光变面额数字“5”,数字颜色在金色和绿色之间变化。左下角和右上角局部图案调整为凹印对印面额数字与凹印对印图案。左侧增加装饰纹样,调整面额数字白水印的位置,调整左侧花卉水印、左侧横号码、中部装饰团花、右侧毛泽东头像的样式。取消中部全息磁性开窗安全线和右侧凹印手感线。背面左上角和右下角局部图案调整为凹印对印面额数字与凹印对印图案,调整主景、面额数字的样式。票面年号改为“2020年”。
假币的大量流通破坏金融秩序、扰乱社会信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日常生活中假币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诈骗手法五花八门,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贪图小利、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实施诈骗。为了增强大家假币风险防范意识,我们精心整理了一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假币欺诈手法,目的就是要揭露假币欺诈犯罪的惯用伎俩,帮助大家识破假币欺诈骗术,练就“火眼金睛”,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常见假币骗术
1.假币调包术
不法分子往往采用两人合伙的方式,利用双簧表演来巧设骗局。先用大额钞票进行支付,在交易即将达成时,同伙则谎称自己有零钱,待店家将真币返还后,不法分子则以零钱不够为由,使用调包后的假币进行支付。
2.假币试探术
不法分子会事先准备好一张假币来试探商家的警惕性和辨别能力。一旦发现商家警惕心较弱时,便使用大量假币进行诈骗交易。有时为了以假乱真,不法分子往往会采用真币中掺杂假币的方式,让诈骗对象难以辨别真假。
3.浑水摸鱼术
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店家业务繁忙,趁机使用假币进行购物。也有一些不法商贩会在客户赶时间的情况下,利用其无暇顾及的心理,使用假币找零。
4.假币抵押术
不法分子常常利用人们的善良或同情心理,骗取信任后以假币来进行抵押,从而获取受骗对象的财物,使得受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失。
5.误收消费术
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种人,他们误收了假币,本来是受害者,但这些人并没有将误收到的假币上交给公安机关或银行,而是存在绕幸心理,想将这些假币花出去。这种明知是假币而故意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根据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情节轻微的,由公安相关外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假币影响大家的切身利益,在遏制假币犯罪的道路上,需要你我共同努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假币一定要记得上缴,避免其再次危害社会,当发现身边人不小心误收了假币,一定要劝其及时上缴,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以“花出去”。同时,要擦亮眼睛注意观察,对发现的运输、贩卖、制作假币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那么假币举报都有哪些途径呢?具体为:
1. 拨打电话“110”
2. 通过公安部门相关微博私信功能及向地方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发信息进行举报
3. 到公安机关实地举报
假币欺诈典型案例:
1、一张假币试探,数张假钞跟随
中午,在王女士的小卖部。一个年轻人先用一张假币试探王女士,得逞了。傍晚,该年轻人又拿来5张,最上面放了2张真币,买完东西正要付钱,被赶来的王女士丈夫发现,该年轻人灰溜溜的逃跑了。
2、以假换真
傍晚,王老太在自家的馍馍房前卖馒头,有两个骑“电炉子”的年轻人拿出百元真币买馒头,待王老太验明后,年轻人又改口说有零钱,收回真钱,趁机掉包,然后再改口说零钱不够,再把假钱递给王老太,由于此前王老太已验过真假,就大意的收下了这张假钱。
3、“先撕角后掉包”的骗局
张女士在流动摊前看中了一个小工艺品,付钱给摊主20元纸币,然后摆弄起工艺品。趁此时机小贩迅速把20元纸币撕去一角,“小姐,你的钱缺个角,换张吧!”。张女士一看,果然是缺角,就在兜里再找钱,但只有100元纸币了,只好把一张100元纸币给了摊主,摊主拿了100元,在自己的钱包里翻了一会,叹了口气说,自己也没那么多零钱找,还是要那张缺角的20元算了,顺便把一张假100元纸币还给了张女士。
4、假币“致富”不可取
花8元钱可以买一张“百元大钞”,若能侥幸花出去,简直就是暴利!抱着这种想法,刘某和妻子李某打起了购买假币的主意。他们以8000的价格购买假币10万元,藏匿于家中。不久,被警方抓获,分别获刑七年和两年,并处罚金。
为了遏制假币犯罪,净化流通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均对相关假币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通过此次的反假宣传,客户更好的了解到新版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假币常用的骗术、假币犯罪惩罚措施,能够有效的识别假币,避免了很多纠纷,让社会公众意识到经济犯罪的严重后果,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经济犯罪,此次宣传活动也得到了广大客户的支持,我支行会持续跟进反假宣传,降低假币给社会大众带来的各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