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幼儿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资助比例: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的10%。申请发放程序: 幼儿家长每年9月份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孤儿、残疾幼儿等享受免保教费。同时享受学前政府助学金。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城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25%。申请发放程序: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 城乡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的7%。申请发放程序: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三、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资助比例: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申请发放程序: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受理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户)高中生享受免学杂费每生每学期850元,同时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
1.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其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不低于10%的比例享受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申请发放程序: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受理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脱贫享受政策户(原建档立卡户)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3.中职免学费政策:资助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首先用于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补助。贷款条件: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东营区。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专科、本科学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办理时间、地点:每年8月,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持有关证件及申请表等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
尊敬的学生家长,如果您家庭经济困难,孩子上学确需帮助,可根据以上资助政策和资助条件,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或家长)向学生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实施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真正把教育民生工程办成放心工程。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