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篇“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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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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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响应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开展代表工作“三个一”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市、区人大代表主动联系人民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因樱花路位于金花北路中段路西,整体为东西走向,其西端与金花北路交接形成丁字路口。此丁字路口西侧为西北电力设计院小区以及金泰社区等,人口密度较大;东侧除陕建机社区、铁路公安家属院外,还存在学校(自达中学)以及早市,增设红绿灯有助于提升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性。

  在胡家庙街道第四人大代表室驻室代表张波(市人大代表),吴浩(区人大代表)共同提议下,在樱花路-金花北路路口增设东西向人行红绿灯,使辖区居民群众和车辆可以更加有序地进行交替通行,降低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尤其对于老年人、儿童等交通安全意识较弱、反应较慢的群体,红绿灯的设置更是起到了保护作用。

  人大代表始终以依法履职,服务选民群众为目标,凝聚共识,更好的服务于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增设红绿灯都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为民文明出行,共筑幸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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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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