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爱心助学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工作,确保2024年秋季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特在此向您介绍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政策。符合学前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请及时向班老师提出申请,我园将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实际情况确定资助对象,届时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配合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在本县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就读,并注册学籍的贫困家庭适龄幼儿。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
(3)特困供养人员;
(4)孤儿;
(5)残疾幼儿;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8)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幼儿;
(9)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项目: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幼儿优先资助。
2.园内资助:根据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幼儿园按事业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校内资助金,采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资助。
困难学生认定
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
我园将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本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各方面情况,承诺所填报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学校认定环节。
我园认定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所填报的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等开展综合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4.结果公示。
我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园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按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留存备。
温馨提示
请家长们认真阅读相关资助政策及相关申报条件,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请及时联系班老师自愿进行申报。同时,我们提醒您,目前,以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较为猖獗,请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泄露孩子和您的个人信息。不清楚的,请多向老师咨询,千万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