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欧子欣同学开学近期厌学缺席的情况,我校九年级安排了杨寿芳老师与赵李艳老师于2023年9月1日对欧子欣同学进行家访。
在提前与孩子爸爸取得联系后,双方在电话里对孩子情况进行了初步详细了解后相约于下班后一起针对学生情况进行沟通解决。但因为孩子拒绝于老师见面 ,所以由孩子爸爸与老师沟通。
了解情况后,两位老师针对孩子读书是当下年龄段最重要的事情,以及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强制性。对孩子读职中的一些利弊进行分析,相关政策进行了解,仍然认为孩子一定要读书,不拘于学校或者是职中。
接着,老师们向孩子爸爸宣传了《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一、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义务教育应承担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交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二、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处罚措施。
最后,两位老师向孩子爸爸宣传控辍保学工作的“四步法”:第一步:宣传教育——第二步:责令改正——第三步:行政处罚——第四步: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
孩子爸爸也承诺会继续配合学校给孩子做思想工作,督促孩子尽快返校学习。老师和学校也期待欧子欣同学早日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