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托管服务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莆田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莆田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教综【2021】68号)、《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21】57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莆秀教【2021】14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在课后服务“5+2”全覆盖、“2+N”模式深入实施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继续将课后服务这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办好,我校将于2023年秋季开展课后托管服务。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托管服务原则
自愿参加原则。
二、托管服务对象
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三、托管服务时间
1.上午放学11:10起至12:10结束。
2.下午放学后。夏令时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课后服务原则上到18:15结束,非夏令时段,课后服务原则上到17:45结束,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托管服务内容
1.辅导学生完成作业,针对性查漏补缺。
2.指导学生自主有效阅读等。
3.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托管服务方式
1.愿意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家长请填写申请表。
2.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安排服务课程。
六、托管服务费用
课后托管服务费用将根据《关于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方案的通知》(莆秀发改[2023〕54号)精神,统一制定收费标准执行。
七、托管服务报名程序
在校托管服务对象按“家长书面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的程序进行,有需求的孩子均可报名,家长填写《申请表》(待学校统一打印发放),由学校审核确定、汇总。
八、托管服务注意事项
1.不需要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学生,请家长按正常上下学时间准时接送孩子。
2.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学生,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托管后按时接送孩子。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托管服务的,请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4.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学生家长请签定并严格履行《秀屿区东峤万兴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安全责任书》。
秀屿区东峤万兴小学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