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约架,叫人约架,约时间约地点,打架…这就是犯罪!
“法治信仰”要从少年儿童抓起!为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我校对法治教育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邀请了赤城县后城镇派出所教导员为全体师生宣传普法。
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安全禁毒,校园防欺凌,防诈骗等活动,传授法律知识。
同时,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格、宣传栏、微信、微博等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
那么,少年儿童在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
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2.扰乱治安;3.携带管制刀具;4.以年龄优势强行索要他人财物;5.多次偷窃;6.吸烟、喝酒、吸毒、注射毒品;7.多次拦截殴打他人;8.参与赌博,屡教不改;9.损害他人的荣誉,如对获得光荣称号的模范人物进行挖苦、讽刺、打击等。
我们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以优秀校友为榜样,做有“德”的人,做尊敬师长的人,做孝敬父母的人,做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