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全 省公共就业服务职责,服务市场主体倍增,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助力
全省乡村 e 镇建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省乡村e 镇集聚的,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 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 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并银发〔2020〕35号)明
确的贷款对象10类人群。
二、 贷款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
三、 贷款期限
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可达1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累计次数可达3次。
四 、贷款利率
邮储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按照 相关规定执行。邮储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
五、 贷款流程
( 一 )申请。 借款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
(二)资格核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担保贷款借 款人资格进行核实,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资格核实证明,
材料清单为:
1.资格核实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 纸 上 ) ;
3.本人二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4.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可认定属于贷款服务对象10类群体的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贷前审查。 借款人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核实证明和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向邮储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邮储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后,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 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与借款 人签订借贷合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材料清单为: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当地经 营或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资产证明(如房产证、行车证等)。
2. 营业执照、行业特殊许可证(若有)、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3.经营常用账户近一年的银行流水,经营相关的进销售单据等。
4.反担保人资料(直系亲属为身份证;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证明材料)。
(四)担保。 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在接到邮储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批复后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材料清单为:
1.资格核实证明;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3.邮储银行审批表;
4.反担保人资料(直系亲属为身份证;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证明材料);
5.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告知书。
(五)贴息。 邮储银行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计算创业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申请贷款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六、 反担保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10万元及以下的,实行免除反担保;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10万元-20万元的,由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信用良好的直系亲属提供信用担保;
(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20万元-30万元的,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七、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 各级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要充分认识创业担保 贷款助力全省乡村 e 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优化创贷服务流 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创贷效率,原则上不得增加审核材料, 确需增加的,要报省就业服务局同意,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全省乡村e 镇建设成效。
2. 全面宣传。 各级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要加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全省乡村e 镇建设的 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当地邮储银行站点密集优势,要确保全省乡村 e 镇辖区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知晓的全覆盖,帮助其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其发展壮大。
3. 强化服务。 各级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要主动走访辖区内乡 村 e 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对于符合条件的,要建立台账,尽快完成资格核实工作,并联系 当地邮储银行进行对接,提供精准服务。各市创业融资服务工作 站要加大对所辖县区建站工作的推荐力度,同时做好辖区内未建 站县区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工作。各级工作站于每年6月底、12 月底要将走访辖区内乡村e 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情况、创业担保贷款需求情况及落实情况报局创业指导处。
翼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新华152347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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