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每个孩子成长的乐园,然而近年来不时出现的学生欺凌事件,却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了学生们的学习生活,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
新学期伊始,为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奎屯市第七中学特邀请新疆燎原律师事务所陆超律师为全体学生开展青少年法律大讲堂,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拒绝校园欺凌 保护少年的你”普法知识讲座。
讲座从何为“校园欺凌”开始讲起,陆律师分析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及案例,用具体、生动的案例讲解分析欺凌带来的危害,从法律法规角度剖析欺凌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着重引导同学们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的途径和方法;指出受欺凌者、家长、学校、老师、同学都有制止欺凌事件发生的义务;引导同学们在交往、交际中善于沟通调节,化解矛盾,珍惜同学情谊,欢度学习时光。
讲座指出欺凌形式多样,诸如肢体欺凌,网络欺凌等容易察觉欺凌形式。还有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因此,同学、老师、家长都要善于发现,预防欺凌事件发生。
当遭遇暴力欺凌时,应对暴力,临危不乱,面对侵害,大声呼救,报警求助等,保全自身生命安全!
讲座中,陆律师还特别向同学们普及了法律知识,指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欺凌行为造成的不同结果涉及的罪名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此次讲座让学生们明白了抵制校园霸凌的重要性,掌握了与校园霸凌做斗争的方法,进一步了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
愿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供稿/编辑:奎屯市第七中学德育处
审核:张剑虹 潘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