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德兴一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德兴一中宿管中心
创建于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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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教育,重于泰山”。随着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电动车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据交警交通事故数据分析,近几年每年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中,40%与电动车有关,其中90%的致死原因是头部颅脑损伤。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了解交通安全重要性,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和技能,以确保在日常生活中安全出行,2023年9月1日上午,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银城中队徐玉龙教导员莅临我校,对高一新生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

徐教导员指出,在关键时刻,头盔是保护我们生命安全的重要“武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骑乘人员死亡风险。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而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警叔叔也希望在规范行车、守法出行的同时,佩戴好安全头盔。

除佩戴头盔外,徐教导员还给出一下特别提醒:

1.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载人(仅限乘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驾驶电动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3.驾驶电动车不得逆向行驶;

4.驾驶电动车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5.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载物;

6.驾驶电动车不得安装遮阳伞;

7.不驾驶超标电动车、不酒后骑驶电动车。

8.行至十字路口时,警惕转弯大车驾驶员视觉盲区的危险。

通过这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掌握了一些交通安全常识和技能,以确保在日常生活中安全出行。同时,同学们也意识到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性,纷纷表示以后会更加注意交通安全。因此,我们相信这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会让同学们意识到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文明交通,从自身做起。

主编:李恒华

审核:何文

图文、编辑:彭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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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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