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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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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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日县人民法院联合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化解了一起民商事合同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原告(农民)被告(商人)

2022年10月31日,原告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被告,被告称能办理驾驶证,经原被告商谈,原告先交付被告驾驶证报名费xx元,当时被告给原告出具收据一张,双方约定六个月不下证退全款,但超过六个月后,原告找被告询问驾驶证是否办下来,被告以各种理由搪塞,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求,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经协商同意诉前调解

联合调解

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运用多元化解纷机制,与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充分发挥商会人民调解员与商人便于沟通的优势,稳妥化解该纠纷

8月30日县人民法院高云厅长,与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庆军,进行了案情对接

次日在刘庆军主任安排下,由副主任胡冬梅、调解员宋延辉、马丹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展开调解

高云厅长与龙江商会人民调解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根据纠纷案件性质,矛盾根源,进行了释法明理,使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次耐心的说理,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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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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