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资源税征收,发挥部门协同共治作用,8月29日,抚顺县税务局与抚顺县财源办联合举办资源税专项培训,为矿石开采、碎石加工等企业宣传、辅导资源税相关政策及征管要求。
培训会由抚顺县税务局刘彦培副局长主持。
首先,抚顺县财源办主任李学斌对抚顺县域内矿产资源管理要求做了讲解,包括企业准入条件、日常管理要求、信息共享机制、后续管理方式等。他强调“企业应珍惜本次培训机会,熟练掌握资源税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报缴纳税款。县财源办将强化与税务机关合作,及时传递矿产品销售信息,对于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严格管控。
其次,抚顺县税务局法制股王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辽宁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等内容做了详细讲解,特别是纳税人的确认、应税产品的分类、外购商品的计算等日常征管中常见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为了全面了解纳税人情况,全面掌握税源信息,我们制作并发放了相关调查问卷,辅导纳税人进行了填写。
本次培训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大家就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王丹同志进行了热烈的交流。王丹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