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三中队一周工作小结(7.29-8.4)

创建于2023-08-04
阅读 389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1.参加委系统召开的“香城城管大讲堂”(第七讲)学习培训。

2.曾教城北街临时疏导点指导工作。

3.每天早上7点,三中队持续对城北街原宏大市场流动摊贩、出店占道经营,脏乱差开展综合整治。

4.8月2日下午,三中队对湖场路、鱼水路、怀德路占道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劝离流动摊贩14个,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决定书4份,暂扣电子秤7个,煤气罐4个,电动三轮车一辆。进行现场行政处罚6起,罚款550元。让路边占道经营商户到支队学习《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执行首违免罚,签订承诺书并保证今后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规范经营。

5.鱼水路门店装修要求进行围挡,规范施工。并对店招进行管理,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6.辖区徒步巡查,和消防人员对2楼以上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进行摸排。

7.对辖区内沿街陈旧破损店招下达整改通知书。

8.兴建街违建现场要求立即停工。

9.南大街创建“市容环境示范街”,采集商户信息。

10.辖区内移动广告牌管理。

11.智信平台案件处置5起,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

12.辖区内遮阳伞(棚)拆除。

13.流动摊贩管理58次,出店占道经营管理36次。

14.机动车违停劝离8次,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管理16次。

参加委系统召开的“香城城管大讲堂”(第七讲)学习培训

曾教城北街临时疏导点指导工作

每天早上7点,三中队持续对城北街原宏大市场流动摊贩、出店占道经营,脏乱差开展综合整治

8月2日下午,三中队对湖场路、鱼水路、怀德路占道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劝离流动摊贩14个,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决定书4份,暂扣电子秤7个,煤气罐4个,电动三轮车一辆。进行现场行政处罚6起,罚款550元。让路边占道经营商户到支队学习《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执行首违免罚,签订承诺书并保证今后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规范经营

鱼水路门店装修要求进行围挡,规范施工。并对店招进行管理,要求审批手续齐全

辖区徒步巡查,和消防人员对2楼以上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进行摸排

对辖区内沿街陈旧破损店招下达整改通知书

兴建街违建现场要求立即停工

南大街创建“市容环境示范街”,采集商户信息

辖区内移动广告牌管理

智信平台案件处置5起,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

辖区内遮阳伞(棚)拆除

流动摊贩管理58次,出店占道经营管理36次

机动车违停劝离8次,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管理16次

阅读 38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