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始终坚持幼有优育目标,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要内容,守正创新、立破并举、担当作为,全面推进“学前双普”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
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大班)
1.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截止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在园幼儿。
2.资助标准:
按照所在幼儿园办园等级予以减免相应金额保教费,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学年、一级幼儿园900元/生·学年、二级幼儿园700元/生·学年、三级幼儿园500元/生·学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学年。民办幼儿园按照价格部门标准,与办园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标准减免保教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大、中、小班)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2.资助标准:
750元/生·学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照250天计算)
学前资助,护航成长,西安高新区第十八幼儿园将会紧跟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前资助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幼儿应享尽享。
图文编辑:童金阳
审 核:童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