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控辍保学】临渭区教育局向全区倡议: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自立中学小学部
创建于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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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孩子是我们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面向全体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是国家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保证每一位孩子接受完成义务教育是每个家庭和我们临渭教育人共同的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农村由镇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罚,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不让孩子上学或者放任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社会各界人士,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身边的孩子不失学。如果您的身边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少年儿童,可以到区内离您最近的任何一所学校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问题,也可以拨打我们任何一所学校门口悬挂的责任督学公示牌上责任督学的电话或我们的办公电话(0913-2180817)反映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力量,需要我们一起参与到教育政策的宣传、法律法规的讲解、辍学学生家长的劝导,让我们共同加入到控辍保学行列中,用爱和温暖托起明天的希望。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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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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