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仪容仪表
冠必正,纽必结。
袜与履,俱紧切。
置冠服,有定位。
勿乱顿,致污秽。
衣贵洁,不贵华。
上循分,下称家。
——《弟子规》
中国素来被称为“礼仪之邦”,文明礼仪更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而作为中学生不仅要注重文明礼仪,还要加强自身的仪容仪表礼仪,因此我校基于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正确引导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颍上县第七中学对全体新生的仪容仪表进行了大检查。本次检查重点着重学生的发型、着装、指甲、是否佩戴首饰等。
仪容仪表细则
(一)发型要求
1. 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染发、烫发,不理碎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留怪发型。
2.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流海不过眉。
(二)服装要求
学生在校必须着校服,且校服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洁净、得体、大方。
1.不涂脂,不抹粉,不纹眉,不描眼,不抹口红;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等饰品;
3.不纹身、不刻字;
4.不涂染装饰指甲,不留长指甲。
检查情况
校长室带领检查人员全面细致地查看了学生的头发、面部、衣着、指甲以及有无佩戴首饰, 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同学的仪容仪表规范,展现了七中学子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对个别仪容仪表不符合规范的同学进行现场改进。
仪容仪表看似是“表面功夫”,但其实与学生的内在素养密切相关,是学生修身立德的重要内容。此次仪容仪表检查整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使全校学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不断推动我校新学期校风学风建设,营造和谐的育人校园环境。
图片:刘浩
编辑:陈慧
颍上县第七中学团校
颍上县第七中学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