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远东保育院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西安市莲湖区远东保育院·家长学校】《家庭教育促进法》知识宣传

创建于2023-03-24 阅读1153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幼儿的第一任教师一个优秀的幼儿,离不开教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父母要努力和幼儿一起奔赴;更意味着,家园要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力。

《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具有诸多亮点,如首次清晰界定了“家庭教育”的概念。明确了作为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包括“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九种方式方法,如“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等内容。

家庭教育的目的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什么是家庭教育

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六大内容

家庭教育内容涉及多方面,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主要包括:

01 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02 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03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04 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05 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06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家庭教育九大方法

1.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3.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8.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9.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五大内容提升

当做父母也变成一门“必修课”后,哪些方面是父母们等待提升与需要注意的内容呢?

(一) 学习提升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二)共同促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依法履职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四)科学减负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五)拒绝暴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家庭教育应知应会

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组织编写了家长“应知应会”宣传语,以“总纲-分学段”的形式,以朗朗上口、灵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句,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家长“应知应会”宣传语和幼儿园阶段宣传语。

家长“应知应会”宣传语 

1.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陪伴孩子共同成长。

2.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

3.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孩子终生的价值追求。

4.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5.家校密切配合,共育时代新人。

6.激扬爱国情,立牢报国志,为国育栋梁。

7.学会倾听,走进孩子心灵

8.培养劳动习惯,丰富劳动体验,创造幸福生活。

9.言传又身教,教子亦教己

10.兴趣激发动力,习惯影响未来

幼儿园阶段宣传语

(一)学会倾听,走进儿童世界

(二)强身健体,培养运动习惯

(三)亲子共读,共绘美好生活

(四)言传身教,教子亦教己

(五)寓教于乐,成就幸福童年

(六)鼓励探究,激发创造潜能

(七)扬长教育,开启自信人生

(八)科学养育,严慈亦有度

(九)立德树人,家园社协同

(十)重视游戏,保障儿童权利

九图带你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父母是创造未来的‘雕塑家’,儿童的‘基石’是由父母双手奠定的,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让我们在法规的引领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他们的榜样!

图文编辑:王婧

审核:陈    静

阅读 115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