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鑫龙食品有限公司工资(薪酬激励)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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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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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好促进企业建立科学的工资制度,统筹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安丘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入安丘市鑫龙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工资(薪酬激励)集体协商工作。

2023年5月27日,在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指导下,安丘市鑫龙食品有限公司工资(薪酬激励)集体协商会议顺利召开。会上,双方就工资的确定和发放、职工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协商议题进行了友好平等协商,最终协商一致,确定了职工月基本工资,明确了工资的发放时间和职工福利,按要求为职工提供劳动保障用品等,并签订了《安丘市奥源食品有限公司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

此次工资(薪酬激励)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 取得了一些实际效果,确定了月基础工资和每月5日的工资发放日,法定节假日福利和劳动保障等逐项落实,设置了薪酬激励的措施,以满勤奖的形式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使职工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统筹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大大稳定了职工队伍,增强了企业活力,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的长久发展。

下一步,安丘市总工会将继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更多的企业开展集体合同签订,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更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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