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外附属幼儿园(美地亚园)——幼儿自带药物管理规定告家长书

创建于2023-08-31
阅读 3026
喂药安全制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幼儿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家长以及幼儿园持续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及时排除校园不安全隐患,保障孩子们安全,根据我园制定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现将幼儿园在园服药规定做如下告知,请家长配合我园做好幼儿喂药工作:

1、幼儿在出现感冒、流鼻涕、咳嗽等轻微身体不适的情况后,经正规医院诊断确诊幼儿无传染性疾病、发烧的情况,且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时,家长可为患儿携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口服药物来园。

2、所有抗生素类(①青霉素类:例如:阿莫西林等药物;②头孢类:例如:头孢克洛等;③大环内酯类:例如:乙酰螺旋霉素、阿奇霉素、依托红霉素、利君沙等;④其他抗生素类)、退热药、调理性保健药、免疫制剂类药品,一律不得委托幼儿园喂服药。

3、幼儿园不接纳口头委托喂药。有服药委托登记的幼儿家庭,所带药品须保证包装完好、整洁;其次,请在服药登记表填写清楚幼儿喂药当天的“日期”、”“班级”“幼儿姓名”、“药物名称(请写全药名)”、“每次剂量”、“服药时间”等,同时,还须签上家长您的姓名,如自身原因,家长未能在服药登记表签字栏内签字的,将不予喂药,敬请见谅。如幼儿确实需要喂服抗生素类药品,请在家服用或接回家服用,观察后再入园。

4、喂服的药量须为当日服用的剂量,幼儿园不保存除当日所需剂量的剩余药品。

5、按照市保健院的规定,非处方药品(如自包药粉、药片、冲剂、口服液、凉茶等)、外用药、中药、成份/功效/服用剂量不明及储存不便的药品等,保健医生不予喂药。如幼儿确实需要进食非处方药,家长可在喂药时间来园帮孩子喂药。

6、请您不要将药品放在幼儿书包内,让幼儿自己服用,否则后果将由您自负。

7、在园出现发热症状时,教师会及时通知家长,请家长务必及时来园带孩子前往正规医院诊治,并让孩子在家多休息,以便幼儿早日康复。发热幼儿退烧后,必须在家观察48小时后,方可入园;如确诊是传染病患儿,治愈后,须出示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并经保健老师检查后,才能入园。

温馨提示:儿童年龄小,且处在生长发育中,因此,儿童用药须谨慎。希望以上举措能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维护幼儿的安全和健康,给孩子一个健康的环境,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阅读 302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