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资助,为爱守护——2023年菩乐幼儿园秋季资助政策宣传

用户6046465
创建于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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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响应资助政策,贯彻上级贫困资助政策及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贫困资助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从而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菩乐幼儿园根据贫困资助政策要求,结合幼儿家庭实际,在2023年9月积极开展了贫困资助宣传和落实工作。

  为加强学生资助的统筹安排,我园成立资助班级小组,老师们高度重视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完善学前资助申请、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各项流程。资助政策

1.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公(企)办幼儿园大班、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有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大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提供家庭户口本)。

           免费标准:

          公办园免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省级示范园1300元、一类园900元、二类园700元、三类园500元、未入类园350元。有办园资质的民办园按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减免,高出部分由幼儿家庭负担。

2.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主要包括:

     (1)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

    (2)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

   (3)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4)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及残疾幼儿。

  (6)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7)其他经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补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375元,全年750元(按标准以餐券、减收伙食费等形式,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

           资助程序

        1.幼儿家长领取并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幼儿园于每年3月初和9月初分两次受理幼儿家庭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审,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各位家长仔细阅读,如符合条件,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到班级老师处登记申报。

  幼儿园资助工作组成员仔细核对了受助幼儿资助金额,确保助学金及时、准确发放。组织各班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供的各项基本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实,确认名单信息并签字。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卓卓梦想,扬帆起航。菩乐幼儿园将继续积极践行学前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幼儿应助尽助,与家长一起,携手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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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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