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创建于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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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日常生活中,作为普通消费者,

跟我们关系最密切的法条有哪些呢?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 消费者定做的;

2、 鲜活易腐的;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STEP 1

收集证据,寻找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凭证、保修单、发票。

2、录音、录像、网购交易记录、客服聊天记录。

3、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

4、网购的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一系列单据。

5、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保存好病历及医药费发票。


STEP 2

当我们收集整理好维权凭证后,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首先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和解。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 。

3、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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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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