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遵义市播州区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播州区石板镇石材产业园建设项目;播州区石板镇集镇环线建设项目;播州区石板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播州区石板镇文化旅游街建设项目;播州区石板镇石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播州区石板镇重型机械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播州区石板镇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
遵义市播州区石板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遵义市播州区石板镇辖区
四、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续建项目
五、招商项目概况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为准,以上项目均已进入“遵义市播州区十四五规划”,部分项目已纳入省、市级重点规划项目库,部分项目备案文件已获批。
六、合作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报名参与本项目合作:
1.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具备一定实力的合法的央企、国企或民企。
2. 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无司法诉讼。
(二)建设方式:
1.招商方邀请合作方参与遵义市播州区石板镇重大项目建设。
2.合作方需以招商方为主体,为招商方单个项目融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省、市重大项目1000万以上;框架协议签订后了1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需到位100万元人民币(每个子项目)及以上项目合作诚意金,确定为意向合作方该笔诚竟金到位后,招商方即启动招投标流程。
3.若合作方融资资金未到位,建设资金暂由合作方承担,待建设到指定工程量后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工程款项。具体以签订个案项目子合同为准。
七、合作中涉及的主要条款
(一)合作方向招商方注入单个项目诚意金100万元。诚意金到位后实行双控,由招商方和合作方共同协商后支付前期工程费用。同时,招商方用相应价值地块(土地资源、银行担保贷款)作为招商项目还款来源保障,双方协商可选择对该块土地进行摘牌,土地收益用于归还合作方工程款。
(二)合作方前期单个项目诚意金100万元到位后,招商方负责协调完善相关手续进场施工。
(三)诚意金的退还:合作方融资到位资金达到子项目资金的50%后的部分,优先用于归还诚意金。
(四)因融资资金未到位且合作方无法缴纳诚意金的视为放弃权利。
八、选定原则
(一)公告发布后,以10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诚意金实际最先到指定账户者认定为合作方,若有两家或以上单位资金实际到账时间相同的,以实际到账资金高者为合作单位,若实际到账资金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合作单位。
(二)资金实际到账不得低于单个项目100万元人民币,资金实际到账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为无效,且由其自行承担相应手续费用。
(三)非最先到位资金方的其他资金方的到位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未按要求报名或身份不符要求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报名时间及条件
(一)报名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在第一家合作方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打入到指定账户之时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遵义市播州区石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含秋
联系电话:15519204444 13765948666
(三)报名资格审查条件:
1.持企业合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委托授权证明(原件由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石板镇人民政府所有。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