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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争当好少年——宁县第五中学“开学法治安全第一课”

2023-08-30 阅读348

  暑气渐消、秋意浓浓,在这金秋美好时节,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学期,根据省、市、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我校积极落实,及时联系宁县平子派出所、宁县交警大队平子中队,给学生进行法制知识宣讲教育活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2024年9月9日下午,宁县平子派出所副所长乔振涛同志 、交警平子中队指导员张亚刚同志来我校给学生分别做了题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电诈、禁毒、交通安全及“懂法知法,做合格公民”的宣讲教育活动。乔振涛所长、张亚刚指导员通过法律条文说明、案例分析,给学生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中,他首先指出: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15、17条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10种不良行为:

一、吸烟酗酒;

二、旷课、夜不归宿;

三、向他人强行索要财物;

四、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

五、和品行不良的人交友;

六、携带管制刀具出入公共场所;

七、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八、参与打架斗殴;

九、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和黑网吧等场所;

十、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其次,他给学生宣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付的责任和应受到的惩罚,即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治安管理、行政法律责任,既有牢狱之苦,又有经济处罚或赔偿;相应的,他也给学生提出几点建议:一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沾染恶习,从点滴做起;二要慎重交友,看清身边人,追求真善美,远离黄赌毒;三要克制自己,遇事冷静不冲动,冲动是魔鬼,冲动就会犯错;四要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坚决杜绝校内外欺凌;五要不贪财,不贪图享受,深陷在贪欲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在“懂法知法,做合格公民”宣讲教育活动中,陈文博所长给学生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指出中学生懂法知法的必要性,要求学生要应敬畏法律,法律不是儿戏,犯罪也不是游戏,不要沉溺于玩手机、打游戏,要认真学法、懂法、知法,更要守法, 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严以律己,做合格小公民。宣讲教育的同时,派出所民警还给学生下发了法律知识学习传单。

聚焦“四个100%” 

筑牢校园“安全网”

  通过本次法律知识宣讲教育活动,使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和提升,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必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也增强了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做一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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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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