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贫困县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安排
为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自2015年起对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依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湘学助(2023)33号文件通知精神,今年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网址:http://xfbc.hnedu.cn/BCBM/)同步开放。
一、申报对象
1.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2023 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漏报的2015年-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此次可以补报。
根据湖南省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规定,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政策首次申请的对象:①先下载打印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见附件一),②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毕业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和学生资助中心签好意见并盖章,③基层就业单位审核签具意见并盖章。④登陆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 网 址 :http://xfbc.hnedu.cn/BCBM/login),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照片,完成学生个人申报。⑤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后携带《申请表》、《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邮政储蓄银行卡等其他申报材料(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平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核实上报手续。
2、完成了首次申报的对象:①只需要下载打印填写好《申请表》到基层就业单位审核签具意见并盖章。②登陆学费补偿系统( 网 址 :http://xfbc.hnedu.cn/BCBM/login),上传《申请表》原件照片,完成学生2023年个人申报。③完成网上个人申报的对象,携带《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平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核实上报手续。注意:第二年、第三年再次申请时,不再需要高校签具审核意见。
三、办理地点:
平江县教育局前栋1楼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三阳乡平源村)。联系电话:0730-6237609 0730-6220890
附件一:《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
附件二: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
附件三:平江县2023年首次申请学费补偿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