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根据《三原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三原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当向子女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分类登记、控辍保学、公开公平。
三、招生区域
陂西村、大华村、渠家村、木赵村
四、招生程序
1、申请登记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对应公办学校登记。符合两项及以上登记条件的,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且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
(1)户籍类登记。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本学区内。(户籍签发时间截止2024年6月30日)。7月15日(9:00——11:30):户籍申请登记。适龄少年儿童在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户口本原件;②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户主页复印在一张A4纸,监护人和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随迁类登记。7月16日(9:00——11:30)务工随迁子女申请登记。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户口本原件;②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户主页复印在一张A4纸,监护人和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③务工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实际居住、经营、务工且具备子女监护条件,登记顺序依次为房产登记、居住证登记、经营登记、务工登记。
A.经营类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户籍所属学区之外经营,可按经营执照地址对应学校登记。证件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户口本。
B.务工类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户籍所属学区之外务工,可按务工地址对应学校登记。证件资料: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务工合同、最近6个月工资流水证明;②户口本;③房屋租赁合同。
2.资格审查
(1)学校审核。7月21日至7月22日,学校联合公安、住建、市场、人社等部门对申请登记的各类证件资料及信息进行核查,落实招生专员、分管副校长、校长三级审核要求,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学校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省内非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
(2)县局备案抽查。7月23日至7月24日,学校将《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备案表》报县教育局备案。7月25日至7月26日,县局抽查学校招生登记情况。对经查实重复登记的,取消其非户籍类登记资格,由户籍地学校统筹调剂登记。
查实重复登记的,取消其非户籍类登记资格,由户籍地学校统筹调剂登记。
3.确定入学
(1)流出登记。①三原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县内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7月17日至7月18日,父母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及镇办开具《同意流出证明》。②省内非三原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三原县内学校就读,父母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镇办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同意流出证明》。
(2)入学通知。7月19日,三原县户籍类儿童少年、省外流入本县儿童少年直接到登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省内非户籍类儿童少年持《同意流出证明》到登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报到注册。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一年级新生报到须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五、几点说明。
1、注意登记时间节点,确保在时限内完成适龄儿童信息登记。所有时间日期均以学校安排时间为准,请务必按时到达,过期不予办理,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2、招生区域内拟在外就读的适龄儿童,需在拟就读学校开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后,7月19日上午9:00—11:30在我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
3、招生负责人:
张 利 15129952468
李双媛 15229807161
陂西镇中心小学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