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个城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是目前评价区域整体食品安全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是一项服务发展、惠及民生的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作。
今年,
是邯郸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关键之年,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让我们一起get
这些应知应会知识点吧!
Q:您知道创建工作“一率一度”吗?
A: 知道,辖区内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80以上、辖区内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应达85%以上。
Q: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的是什么?
A: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Q: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怎样评价认定的?
A: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由国务院食安办牵头部署并组织,每 3 年为一个周期,包括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 4 个环节。获得命名的城市每 3 年复审一次。
Q: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除了政府部门加强监管,还有什么共创手段?
A: 引导各方共同参与,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自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Q:您知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吗?
A: 知道,12315、12345。
食安创建,人人有责,食安成果,人人共享。我们将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尽所能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以实际行动回馈全乡人民对食品安全的热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