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陈帮律师到李坊、长老、周坊、神冲等村居法律顾问点值班及提供法律咨询,就其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其中有村委会询问村里的土地因土地报建后又因村小组未核实村民申请报建的宅基地是否属实在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办理了《宅基地批准书》、《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在建设房屋过程中,村民发现建设房屋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并不是村民个人的宅基地,经向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农业办等机构反映情况后,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对此进行调查,村民申报的地块涉及原村小学用地,属于集体土地,建房所用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村民所有。经多次协商均无果,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已经办理的《宅基地批准书》、《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作出撤销处理。村民随后多次向相关部门信访及反映情况,要求在涉案土地建设房屋。
答疑建议:在本案中,村民表示该地块属于家庭自留地,要求村小组帮助其办理农房报建业务。但实际上报建的土地是属于村小学的集体土地,不是村民的家庭自留地,村小组在没有实际到现场查看的情况下,同意了村民的建房申请,村委会在没有核实情况下同意了报建申请并签名盖章。
综上,村民要求依法确认该宗土地权属,并允许其在该处建房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在村民误导下村小组和村委会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同意了报建申请并签字盖章,没有履行核实的义务。但实际上土地并不是村民家庭自留地,而是集体土地,村民申报的地块涉及原村小学的集体用地和别村土地,建设所用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村民所有。镇农房报建办公室对报建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的撤销决定合法。村民信访和反映情况的行为是其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村民向法院起诉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时,应及时将本案相关证据向审理机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