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十中初二(7)班开学第一课《珍爱生命·安全伴我行》

杰小子
创建于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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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记在心,平安无小事,学生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学生安全相关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为同学们强化安全教育的学习,为班级的安全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以确保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卓有成效。

一、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靠右走,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过马路时要看是否有车辆经过;文明乘车,礼让老弱病残孕,乘车时不得向窗外招手探头。

   2.不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不乘坐非载客营运车辆。

   3.坚决不乘坐超载车辆。

   4.注意上学和放学安全:不在路上玩耍,不在公路上乱穿;不在马路中间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不得翻越栏杆,要走人行横道,还要注意来往车辆。

二、校园安全

   1.严禁学生翻墙出入校园。

   2.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回寝室,不得在其他地方逗留。

   3.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走廊和楼道口打闹、跑跳或搞体育活动及游戏。

   4.学生不得爬门窗及或在门窗上从事体育活动。

   5.学生不得带任何危险物品到校。如:爆竹、管制刀具、仿真玩具手枪等。

   6.上下楼梯有秩序,人多时不得推、挤,有耐心、不着急。

   7.寝室地湿,小心滑倒。


三、防游泳溺水安全

牢记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做到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度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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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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