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已结束,存在未缴税款怎么办?

王建芳
创建于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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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法定申报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按照征收管理法,如您存在应办理汇算补税未办理或已办理未缴款的情况,税务机关将从7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如您已早早完成申报但忘记缴款,或申报后未缴款成功,您可通过如下途径完成税款补缴。

操作步骤

第一步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

第二步

  如您已申报未缴款,对应信息将处于未完成状态,具体如下:

第三步

   您可以点击对应申报信息,按照界面显示,点击“立即缴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款。

还有这些问题需要注意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是否加收滞纳金?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哪些情形无需补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中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如果您符合上述规定,无需补缴税款。

  未按规定补税,会有什么后果?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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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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