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单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博爱县城市管理局开展“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成立评比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划定评选范围,制订评比和表彰方法。在自查、推荐、审核的基础上,局评比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评出最佳“文明科室(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
经局评比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评选决定,授予局办公室、党建办、政策法规股为“文明科室”、授予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园服务中心为“文明单位”;授予张小国等21人为“文明职工”;授予左静等5人为“文明家庭”,予以表彰。
通过评比活动,形成人人崇尚文明,人人践行文明的良好风气,推进城管局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希望受表彰的职工,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局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城管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