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延续实施两大惠企政策
为切实减轻经济下行压力,稳定企业用工,促进大学生和失业青年就业,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根据陕政办发〔2023〕12号和陕人社函〔2023〕365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援企稳岗两大惠企纾困政策,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领。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1.【申报对象】
招用2023届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的平利县境内企业。(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2.【申请条件】
①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
②非劳务派遣单位、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
③招用人员未享受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3.【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4.【经办流程】
①“免申即享”: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申领条件在失业保险经办系统内比对核验提取数据,提交稽核审核无异议后推送企业确认,再经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兑付到企业对公账户。
②“自主申请”: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请资料30日内完成审核发放或退回(适用招用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
5. 【申报材料】
①提供申请企业与招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提供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
③提供参保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失业保险费账户(复印件)。
二、援企稳岗返还政策
1.【申领条件】
①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人数20%;
②申请稳岗返还时企业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超过50%;
③非劳务派遣单位、严重失信单位、中介机构和“僵尸”企业。
2.【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3.【实施期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4.【经办流程】
“免申即享”:由经办机构按照申领条件在系统内比对核验筛选提取数据,交稽核审核无异议后推送至对应企业确认,再经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将返还资金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
5.【申报地点】
平利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联系人:杨忠琴
联系电话:1340915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