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全县化工企业防汛十条措施

紫氣東來
创建于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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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县防汛调度会议精神,8月26日,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全县化工企业防汛十条措施:


1.县应急管理局实时转发气象部门汛期预警提醒;如遇险情,拨打县应急局24小时值班电话:6330006;


2.提醒全县化工运输车辆暂停;


3.化工企业每隔2小时检查疏通厂区及装置区的下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等,要盖好地沟盖板,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危化品生产装置和仓库原料,完善防雨、防水措施。妥善保管好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物质;


5.加大加强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温度、压力和液位信息;


6.当需要切断生产工艺流程或电力系统,要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


7.在建化工项目要防深基坑偏帮垮塌、坍塌、边坡崩塌等作为监控重点,确保护坡工程质量;在建企业简易房用电安全做好排查,防止线路短路、漏电等。


8.各企业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如:铁锨、防洪沙、排水泵、通讯设备等应急工具和应急队伍,值班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


9.加油站要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应急方案,暴雨雷电天气禁止加卸油;


10.做好全体职工防汛思想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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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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