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视频惹纠纷,联合调解促和谐

吴耀明
创建于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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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抖音”短视频分享自己的生活,“抖音”短视频已成为很多人娱乐的一种方式,但若在“抖音”上发表不当言论,将会引发纠纷,严重的还会触犯法律。

2023年8月23日,淮滨县司法局期思司法所联合期思法庭、派出所,化解了一起在“抖音”平台发送视频引发的邻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方某某因自己喂养的鸡死了,怀疑是邻居徐某某害死的,就对着邻居家谩骂。徐某某解释说不是她害的,别对着她家骂了,方某某坚持认为鸡就是邻居家害死的,继续对徐某某家纠缠、谩骂。期间村干部入户做工作,但事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方某某开始通过“抖音”平台发短视频,在本地被许多群众刷到,给徐某某一家生活造成困扰。

司法所受理案件后,为防止事态恶化、矛盾升级,立即联合期思法庭、期思派出所,迅速入户调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你好,你可是方某某?我们是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我们今天来的目的是来化解掉我们邻里双方的纠纷……”期思司法所长吴耀明向当事人告知了此行的目的,并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告知当事人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合法权益被侵害,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要去凭空猜测,在无任何实据的情况下随意假想,而以发抖音吵闹的方式只能激化矛盾。在“抖音”上乱发视频,事情非但没有得到一点实际解决,还惹得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影响不好,邻里关系只会越处越僵。我们都需要心平气和的想一想,彼此换位思考下,各个的处理方式是否欠妥?

法庭工作人员张祥祥告知方某某,“抖音”作为具有公共空间属性的网络媒介平台,在该平台中所发布的视频、文字的传播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不特定,往往都会超出作品发布者的预料,造成的影响后果更是难以消除。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但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若为逞一时之快而借助网络平台侵犯他人权益,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派出所工作人员周辉告知方某某,法治社会凡事我们都要讲求证据,要表达你的合理诉求,固定证据找我们来反应,没有相关佐证材料来支撑,在网络上随意发不实消息,你觉得可合适?这种方式很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你这门口贴的都有我们警民联系卡,有民警联系电话,今后有任何法律问题,随时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普法宣传,方某某意识到自己的方法不对,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场删除了“抖音”短视频,并承诺今后不在“抖音”等网络平台发表不当言论,有问题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工作人员随后到徐某某家里做思想工作,在工作人员的劝解下,徐某某原谅了方某某,鉴于方某某也已删除了短视频,不再追究方某某其他责任,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并非信口开河,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不当言论一旦触犯法律底线,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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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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