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展转向质量提升,民生建设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
民生建设离不开经济发展基础,完善的民生保障也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更好地统筹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高质量保障,秉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在教育、就业、收入、社会保障、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持续出台各项惠民政策,在发展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将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民生改善没有终点,只有新起点。做好民生规划,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标注新方向。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标志着中国的民生改善进入均衡发展型阶段。党的十九大规划了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目标。实现全面小康以后,再奋斗15年,争取实现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这是为基本实现现代化设定的民生改善目标。2035年均衡发展型阶段的目标达成后,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